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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20:51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二)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

1.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

2.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3.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

4.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

5.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三)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四)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五)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学校或学院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鼓励各学院统筹各类资金,对省基金前期预研进行配套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按照学科归口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于不属于资助领域和资助范围的申请书,学校不予参加校内评审。

(二)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省科技厅对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重点项目学校限额推荐1项,面上项目学校限额推荐14项。根据省科技厅政策要求优先推荐青年项目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遴选后予以公示并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别自行下载填写申报书,学院初审排序后于5月17日前将PDF版本申请书及PDF版汇总表(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学校评审结束后,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线上申报操作。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60294

   箱:kyc@h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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